新三医字[2014]24号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确保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医院统一培训考核,现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调整如下:
王敏臣 丁连珠 曹慧聪 仉 政 武 君
巩龙泉 曹化娥 赵庆玲(内六)张 巍 汤华勇
时海波 刘银春 徐晓聪 冯 桥 赵庆玲(ICU)
徐 彬 赵宗川 张 慧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