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医字[2014]15号
关于下发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特殊检查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规范医疗质量,明确各级技术人员操作权限,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殊检查授权管理范围包括:特检科(B超、彩超检查)、心电图、脑电图,放射科(CT检查、X片、DR片等)、内镜室(胃镜检查、肠镜检查等)、病理科、检验科医务人员;无操作权限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特殊检查操作。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为特殊检查授权的管理组织。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特殊检查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程序: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二)若医师、特殊技术人员因专业技术职称变动等情况,需调整权限的,需再次填写《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经本科室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重新审批、授权、备案。
(三)因特殊情况需越级申报权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同意,填写《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经医务科和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备案。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学历、职称、技术开展情况、日常能力、技术、质量考核情况说明;②近二年来申报人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由科室出具);③外出进修学习情况说明;④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医师,应当由本科室和医务科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经医院授权管理委员会再授权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诊疗工作。
八、监督管理
医务科履行监督、管理、检查职责。
(一)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二)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
(三)若发生以下行为,医院有权收回特殊检查医务人员相应的特殊检查和诊断权限:1.未经医务科及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未取得授权的医疗诊疗技术操作;2.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3.多次发生差错、手术意外,造成病人伤害的;4.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外院从事特殊检查和诊断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过失,科室可立即暂停、收回当事医务人员相应权限或作降一级权限处理,并立即上报医务科备案。
九、收回权限的特殊检查医务人员再次申请授权时,本人需提出恢复特殊检查医务人员权限的书面申请,科室讨论、考核通过后,再次填报《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降一级权限处理的特殊检查医务人员再次申请授权;审批程序同前。
十、对违反本制度,超权限实施医疗技术诊疗操作的,一经查实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附件:1.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
申请特殊检查项目: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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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特殊检查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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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证明,相关知识、技术培训或进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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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考核意见: 科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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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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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意见: 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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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